2.加快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技术市场、成果转化推广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逐步实现科技中介服务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高科技创新综合服务能力等。
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科技部
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和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加强对各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创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争取上级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支持,为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提供保障;加大对生产力促进中心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人才、政策法规等多内容、多形式的咨询服务;大力培育技术市场,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生产力中心网络服务体系。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龙头,各县(市、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骨架,行业、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补充,布局合理、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特色突出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体系;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争取进入省级中心行列;年服务企业100家,推广导入技术20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800次;为企业培训各类人才1500人次;完成技术交易额5000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中心建设。按照科技部《
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质量的若干意见》和省关于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要求,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增加财政对孵化器的投入,优化孵化器的发展环境,不断提高、完善孵化器的服务功能,为被孵企业、项目提供增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高等院校以及其它投资主体建立各种形式的孵化器,逐步形成覆盖面广、功能互补、信息共享的多层次高科技企业孵化网络。
3.加快以高校和科研单位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公益性科研院所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稳定机构和队伍,提高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能力;高等院校要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结合,培育一批有优势、有特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的重点学科,培养一批潜心研究的创新型人才和研究开发复合型人才。建立德州市重点实验室。设立德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基础条件建设。对德州学院的生物物理和皇明集团的太阳能等几家原始创新能力较强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依托单位进一步改善研究环境和条件,建设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增强研发能力,为进入省级重点实验室创造条件。
4.建立科技项目储备库。进一步整合全市科技资源,建立科技项目储备库,及时掌握我市科研项目研发和产业化现状,对符合申报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条件的项目,积极推荐,争取上级科技部门的支持。储备库包括: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的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的攻关项目,已完成中间试验以上且3-5年内有望形成产业规模的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产业化后需要再进行技术提升的项目,以及产业技术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关键设备、关键仪器等项目。
5.加强科技情报信息服务。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快科技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对科技情报信息的收集、加工、分析和传递,提高全市科技情报信息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开发、整合信息资源,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情报支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和科技情报信息的开发利用,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服务。积极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信息服务,提高企业对情报信息的应用能力。积极建设科技文献、科技成果、专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为全社会科技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研发能力创造条件。力争到2010年,建立德州市科技信息网络;科技情报查新检索的查全率达到98%以上;建好科研机构及其科技资源、成果、项目、专利及高新技术企业等5个基础数据库。
(三)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
1.建立人才集聚机制。支持回国留学人员及省内外科技人员来我市创办高技术企业、从事高技术研究;鼓励高学历、高素质研发人才来我市工作或领办、创办高技术企业。2.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育体系。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到高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培训,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发展各类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各类、各层次人才的需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兴办培训机构,加强职工在岗培训,强化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绿色证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