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科技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共取得科技成果784项,其中国际水平的40项、国内领先和先进水平的602项;获省级科技奖励36项,其中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山东省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市级科技奖励432项。85%以上的科技成果得以推广应用或转化,增加经济效益32.4亿元。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发展的决定》、《科技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五)知识产权日益得到重视
成立了德州市知识产权局,8个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机构,启动了专利执法程序,获得了专利侵权纠纷调处管辖权,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专利产品、专利技术开发利用日益广泛,23家企业被命名为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共申请专利1491项,授权878项。
(六)科技对外开放成绩显著
全方位、多渠道推进国内外科技合作,特别是通过成功举办德州专利及高新技术成果展洽会,进一步拓宽了科技交流与合作渠道,促进了产学研联合,成功引进302项高新技术成果,建立4个重点实验室和成果转化基地,大大提升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目前,我市与8个国家建立了科技交流与合作关系,引进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等新品种10余个,国外新技术5项,外国专家12人;与俄罗斯科学院、山东大学、天津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全面科技合作关系,与国内100余所具有雄厚实力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了广泛合作;7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合作,达成各类合作协议500余项,引进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培养了一批研发骨干力量,产生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与较高技术水平的成果和产品。虽然“十五”期间我市科技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小。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名牌产品、知名企业少,且经营分散,产业化程度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所占规模以上企业比重仅7.55%,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整体拉动作用还不突出。二是研究开发投入不足。全市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占GDP比重不到0.5%,尚未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企业还未真正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缺少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投入,影响了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三是科技水平和装备技术落后。企业装备水平和工艺技术落后,科技含量和技术层次低,大部分为能耗大、粗加工的“原字号”产品。四是科技创新体系尚不完善。未形成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主体的知识技术创新体系和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专业化水平低,功能不完善,服务不配套;企业自主技术创新动力不足,技术创新能力弱,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五是科技人才匮乏。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发展结构严重脱节,基础学科、人文学科与专业技术发展不同步,适应高技术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和研发力量严重不足,由于受经济实力和地域环境的影响,科技人才流失严重,高素质、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和管理人才、学科带头人以及行业拔尖技术人才短缺问题日益突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深入贯彻科教兴德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中心,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为重点,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科技发展环境,为加快德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先导作用,提升经济素质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快推进社会事业、人民生命健康、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科技进步,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2.围绕全市总体发展目标,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重点抓好一批带动性强、影响力大、作用突出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和产业化项目,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德州特色的高新技术产品群、企业群,全面推进科技经济协调发展。
3.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创新人才在科技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创造和优化引进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环境和机制,激发科技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潜能。同时,要不断加快教育事业发展,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全民科技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