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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体育局、漯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工作的意见

漯河市体育局、漯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工作的意见
(漯体字[2007]92号)


各县(区)教体(科)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学校体育俱乐部:
  为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近年来先后创办了一批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创造了良好条件,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是,在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运营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没有严格按照俱乐部章程和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运作的现象,对俱乐部的健康有序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管理,为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创造更好的条件,经市体育局和教育局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管理,市体育局、市教育局成立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领导任组长,市体育局、市教育局有关科室为成员,统筹管理学校俱乐部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及时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各学校俱乐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好落实,建立俱乐部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使俱乐部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学校俱乐部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有关制度要上墙公布,严格按规范操作。
  三、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俱乐部应有一批稳定的、甘于奉献的教练员队伍,所有在俱乐部任职的教练员应具备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俱乐部的活动要以体育项目为主,可兼顾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的科技、艺术教育活动。严禁利用俱乐部活动时间进行任何文化补课活动。
  俱乐部开展的活动项目和内容要符合青少年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要新颖、活泼、易于被青少年学生接受。
  俱乐部的活动时间为两个半小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或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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