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落实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生产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控制预防建筑安全事故能力,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建筑业协调健康发展。为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行动。要深刻总结过去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坚决避免实施方案制定无针对性、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及时、层层弱化、做表面文章等现象,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
(二)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针对本单位项目的各生产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特别是控制预防高处坠落、坍塌、触电和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对策措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做到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结合,与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保证各项治理措施到位,指导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三)加强指导,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真安排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要依据有关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治理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监督检查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行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各施工、监理企业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要对施工项目部开展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坚持边查边改,对重要环节、重要部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治理实效。以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结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安全知识讲座、调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同时,大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经验交流、观摩活动,举办安全咨询、办展板、黑板报等宣传活动。以专人讲解、咨询,发送宣传单,展示宣传板、图片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