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
(五)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六)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七)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
(八)长大隧道施工的地质超前预报、洞内通风、钻爆设计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围岩变形监控量测及初期支护、二次砌衬、防水堵漏等工作落实设计方案和有关标准规定情况;预防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成立建设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建筑行业开展专项行动。
组 长:叶建成 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组长:蔡嘉明 建设厅建管处处长
成 员:张 明 建设厅安监站站长
周建平 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厅安监站,联络员:张德胜 0871-4155557、13700664077
五、工作步骤
我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5月开始,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10日前)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和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和具体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