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动员阶段(12月6日至12月10日)
本阶段,各区执法局(支队)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市局这次活动的5项内容,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在同市容部门加强联系的同时,掌握保洁员基本的工作和生活信息,为活动的组织实施阶段打好基础。市局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都来关爱保洁员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4日)
本阶段,各区执法局(支队)一方面要合理安排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治理城市野广告、建筑工地及渣土车辆违规行为、非法占道(出店)经营、门前“三包”责任、户外宣传(咨询)活动和各类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尽可能地减轻保洁员的工作强度;另一方面要在全局干部职工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活动,以实际行动尊重保洁员的工作、关心保洁员的生活,珍惜保洁员的劳动成果。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1日)
12月26日,市城管执法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区执法局(支队)此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座谈。主要对活动内容中第(一)项和第(五)项的整治效果进行检查;座谈(须邀请保洁员参加)采取听取汇报和资料查验的方式进行,以活动内容的第(二)、(三)、(四)项为主。对于在本次活动中工作不力、图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此项活动结束之后,能形成制度的尽快形成制度,使之持之以恒,长此以往,转入日常管理工作中。
四、责任分工
(一)各区执法局(支队)负责本次活动开展中各项工作内容的具体落实;积极联系辖区市容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市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活动开展各阶段的对外宣传工作。
(三)市局执法督查二处负责对各区执法局(支队)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公安城管支队负责对各区执法局(支队)活动的开展进行执法保障;要抓源头、打窝点,坚决查处一批制作、发布各类野广告的不法人员。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切实站在构建和谐西安的高度,正确认识和看待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活动开展的使命感、责任感,牢记城管执法和市容保洁都是城市容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都是管理城市的重要手段,城管执法人员和市容保洁人员工作职责不同,但目标高度一致,站在这样的高度,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扎实组织好各类活动,确保完成好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