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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沿街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城区执法局:太华路(新城段)、长乐路(朝阳门至铁路桥)
  莲湖区执法局:北大街、枣园路全段
  碑林区执法局:太白北路
  雁塔区执法局:太白南路、西沣路(雁塔段)、丈八北路
  未央区执法局:太华路(未央段)、三桥正街至西宝高速入口
  灞桥区执法局:长乐东路(灞桥段)
  (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一支队:太华路(新城段)、长乐路全段
  二支队:太白路全段、西沣路(雁塔段)、丈八北路
  三支队:太华路(未央段)、枣园路全段、三桥正街至西宝高速入口
  直属支队:北大街
  六、整治阶段划分
  专项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为整治宣传阶段。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局各支队按整治任务分工对沿街各门店和户外广告的设置单位和责任单位进行宣传教育,动员其进行自查整改或自行拆除。
  第二阶段: 11月6日至11月20日(门头牌匾专项整治);11月6日至12月15日(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为全面整治阶段。各区城管执法局和市局各支队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对逾期未自行整改到位的门头牌匾或未自行拆除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拆除。
  第三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门头牌匾专项整治);12月16日至12月20日(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为检查验收阶段。由市执法局牌匾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分别进行检查验收,拾遗补缺,精细要求,确保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七、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从深化我市创卫工作和提高精细化管理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精心部署、严密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按照市创卫办的要求,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每周进行上报。各单位须在每周一上午10:00前对上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别上报执法督查一、二处;执法督查一、二处整理后报市执法局创卫办进行汇总,报市创卫办。
  (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各区执法局和市局各支队月执法工作业务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对此次未列入重点整治路段的不规范门头牌匾和违法户外广告,各单位要督促其设置单位和责任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积极进行整改。凡未自查整改或自行拆除的,一经发现,依据相关法规高限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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