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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调研考核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调研考核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城管发〔2006〕85号)


城六区、三个开发区执法局(支队),局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城管执法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调研考核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积极主动地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调研考核创造有利条件。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调研考核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调研考核,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目标。根据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创卫办《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调研考核各区和有关部门创卫集中整治任务分解的通知》(市创卫办发〔2006〕80号)要求,现就迎接国家卫生城市调研考核期间的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动力,通过强化各种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创卫领导小组第五次(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创卫办所明确的集中整治任务,进一步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力度,净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确保我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调研考核期间城市环境面貌干净整洁、靓丽有序。
  二、整治任务和分工
  (一)整治任务
  1.清理取缔人行道违章停车和流动商贩、擦鞋摊点、散发传单、摆摊卖艺、废旧收购等占道经营及其它出店经营现象;对城区(特别是商业繁华地段)沿街、占道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集中劝离,确需救助的及时移送民政部门进行救助。
  2.对辖区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进行全面整治。
  3.加大对破坏绿化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协调有关部门修补明显破损缺失园林绿化设施。
  4.加大对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电线杆等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行为的处罚力度。
  5.规范人行道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及清洗场(点)的管理。
  6.整治沿街商业门店噪音污染、扰民现象。
  7.加大建筑垃圾清运查处力度,对违规清运、抛洒、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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