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指导方案》的通知

  (一)宣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高风亮节,宣传他们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博大胸怀,传播现代殡葬理念,推动殡葬改革;

  (二)宣传国家、省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政策;

  (三)宣传省领导对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批示精神,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殡葬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四)宣传各地实施《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五)宣传“十五”期间殡葬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和表率作用;

  (六)宣传全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七)展示殡葬改革新风,宣传各地群众革除丧葬陋习、实行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

  (八)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筑可持续发展绿色生态屏障的意义和作用。

  四、宣传形式

  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 宣传的形式应做到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如举办座谈会、报告会、图片展览、有奖征文;或在公共场所开展大型的政策服务咨询活动;或排演小品、戏曲等送戏下乡活动;或 在主要路段设置永久性的殡葬改革宣传标语、口号;或 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墙报、标语、巡回宣传车等阵地和形式进行宣传。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市、县应把宣传教育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突出重点宣传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集中精力,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力求抓出成效。并 建立联络员制度,以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当地宣传活动的情况。

  (二)认真组织,精心部署。 各级民政部门、文明办对殡改宣传工作要共同负起责任, 借鉴往年经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地要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落实好殡改宣传的经费,以确保宣传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各级民政部门、文明办要主动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支持,坚持 4 月份宣传月活动和长年宣传相结合,形成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攻势。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牵头,对今年的殡改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研究与部署;文明办要积极配合,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各级殡葬协会要积极配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