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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城市严管街和景观示范路的实施意见

  5.街面保洁及时到位。城市街道应保持卫生清洁,无乱扔烟头、纸屑、果皮;无乱倒垃圾、污水、污物;实行全天巡回保洁,路面进行及时冲洗,垃圾收集容器定位设置,摆放整齐,垃圾日产日清,无堆积;运输渣土、煤炭、煤灰、灰土、沙石、垃圾等散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和防尘措施,防止发生遗撒或泄漏;道路两侧无乱贴乱画。(市建设局、滨城区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6.经营秩序规范有序。从严控制占道审批,规范设置流动摊点,坚决取缔非法占道(出店)经营及流动商贩,门店必须做到店内经营,禁止外摆外卖,保证门面整洁、橱窗洁净、布置美观,秩序井然;严禁马路餐桌、露天烧烤,道路两侧饮食门店不得直接向外倾倒污水污物;商业促销音响噪音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沿街严禁设立洗车场和废品收购站。(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建设局、市爱卫办、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滨城区配合)
  7.施工工地管理规范。道路两侧施工工地围墙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出入口必须做到硬化处理,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杜绝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撒现象;施工工地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施工车辆按规定时间和时限通行;建筑工地须在规定时间施工,噪声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无噪音扰民现象。(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滨城区、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配合)
  8.大气环境卫生洁净。加强汽车排气污染的监督和检测管理。对排气超标的汽车,组织安装尾气净化器或进行“油改气”(燃用液化气);加强对道路上冒黑烟、蓝烟超标车辆的监督检查,禁止排气严重超标的车辆驶入严管街;道路两侧严禁露天焚烧垃圾、沥青、油毡、橡胶、塑料、落叶和伪劣商品,严禁饮食门店直接向外排放油烟。(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滨城区配合)9.执法管理及时到位。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做到包保到位;执法管理人员责任明确,着装整齐,文明礼貌,执法严格,程序合法,无复议诉讼责任过错案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二)景观示范路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城区分为三大板块建设、管理的实际,滨城区、开发区要积极配合示范路规划建设工作,结合本区所管辖道路区域的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一路一景、一街一色”的原则对各条道路进行详细规划和建设。规划部门要从街道交通和平面整治、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公共空间环境整治三个层面对示范路进行街景规划设计,规划范围为街道长度及两侧进深的范围,必须扩大沿街进深,保证每个单位用地和规划空间的完整,规划方案要尽快制定出来。滨城区、开发区及市直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规划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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