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政策,大力扶持。进一步加大对争创驰(著)名商标的政策扶持和执法保护力度,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继续坚持现有推进商标战略鼓励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有关奖励细则;对成功注册并使用大连地区地理标志商标的给予重点奖励;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对大连市著名商标给予奖励。鼓励企业通过科技研发、科研成果转化等途径增强商标的核心竞争力,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自主创新驰(著)名商标产品,准予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计划。
(四)严格管理,加强保护。建立企业商标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统计和评价体系,确保企业用于商标研发和宣传的经费达到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企业商标投入、商标管理机构、商标管理效果等列入政府对国有企业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任期内商标战略实施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工商、质监、知识产权、公安等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分工配合,严厉查处打击各种假冒行为和侵犯商标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营造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商标保护软环境。
(五)树立典型,梯次推进。要充分发挥驰(著)名商标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创建经验,树立行业典型。按照做大做强驰(著)名商标、凸显区域和行业优势商标、提升个性品牌、打造系列品牌、形成群体品牌的工作思路,以冰山、七星、创世、华丰、瓦轴、咯咯哒、珍奥、獐子岛、瑞泽等中国驰(著)名商标企业为第一梯队,创立国际强势品牌,重点做好品牌的提升拓展工作;以路明集团、冶金轴承、棒槌岛海产、北方电器、美罗药业等实力较强、商标知名度较高的企业为第二梯队,创建中国驰名商标,重点做好集中突破工作;以有规模、有实力、有强劲发展势头的市著名商标企业为第三梯队,创建辽宁省著名商标,重点做好培育跟进工作;以具有地方特色、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为第四梯队,创建市著名商标,重点做好商标使用管理工作;以具有我市人文地理特色的特有产品为研究课题,积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其他普通商标,夯实我市商标战略发展基础。
(六)广泛宣传,提高意识。搭建以“商标战略宣传年”为载体的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商标注册、运用、保护为核心内容的形式多样的商标法律宣传,增强企业和社会的商标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商标、使用商标、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工商干部和驰(著)名商标等企业负责人及商标管理人员的商标法律培训力度,通过培训,使工商干部能够精通并准确执行商标法律,进一步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使更多的企业家能够知晓并自觉遵守商标法律法规,懂得用商标战略开拓和占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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