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具体负责做好“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与辖区单位、经营业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
(四)社区居委会管理职责
(1)对社区内市容环境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高居民整体素质,营造良好的社区管理氛围;
(2)抓好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楼院等活动,监督物业管理,搞好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建立社区服务网络;
(3)配合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解决社区内市容环境卫生、排水、道路、路灯、环卫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制止和解决沿街和房前屋后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及破坏园林绿化等问题;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的市场管理,杜绝市场冒尖现象的发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辖区责任单位“门前五包”、街巷及楼道内卫生的管理,美化社区环境;
(4)向上级反映社区居民对城市管理的呼声和要求,提出城市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与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
(5)按照街道办事处要求,协助做好城中村垃圾清运、卫生保洁费用的收取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履行好各自的管理职能,团结协作,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工作,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城管执法部门要将工作重心下移,积极探索在办事处、社区派驻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实现属地管理与综合执法的有机结合,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有关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城管执法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各社区居委会要明确1-2名人员专门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按照与城市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要求,财政部门要多渠道筹集城市管理和基础设施维护建设资金,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力度,切实为城市管理、维护、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调整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责范围,研究制定详细的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健全和完善考核机制,并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对部门、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年度目标岗位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