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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六)积极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改革农村卫生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灵活的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全面推行全员聘任制,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分配机制,妥善解决卫生院职工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加快城市卫生改革步伐,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重组现有卫生资源。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将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部分一、二级医院调整组建为社区服务中心,将部分诊所调整为社区服务站。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行综合卫生执法监督。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积极推进卫生监督重心下移,重点加强对基层和农村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关系,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七)积极稳妥地推行和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坚持“民办公助,农民、集体、政府三方筹资,群众自愿参与,资金封闭运行,帐目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原则,以县(区)为单位,由政府组织举办新型合作医疗。要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总结本市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大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到2010年,建立起覆盖全市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同时,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工作。
  (八)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科技工作。完成宜宾卫校迁建工作,创建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全面培养培训计划,进一步强化乡、村卫生人员学历教育,提高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从业比例。继续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人员培训,重点培训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制订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标准,鼓励医务人员从事全科医生业务。调整卫生教育结构,为广大农村和社区培养适用型卫生技术人才。加强继续教育,突出抓好学科带头人和卫生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和医学科技攻关及应用研究,增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
  (九)大力发展中医药。以继承和发展为重点,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集合优势,打造“精品中医院”,推动中医药创新和发展。加强中医药临床骨干培养,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继承和带徒授业工作。加快中医药传统型、技术型及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人才培养,造就一批优秀的中医药名家。在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加强中医药工作,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研究,加大中药新药及以中药材为原料的相关产品开发力度,提高中医药防病能力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十)加强行风建设,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对行业的不正之风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长效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质量较高、费用较低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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