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冀科计〔2007〕6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和《河北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通过组织实施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集中力量在应用技术领域实现重点突破,推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增强河北省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
为加强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现将《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二○○七年二月七日
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和《河北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通过组织实施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集中力量在应用技术领域实现重点突破,推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增强河北省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实现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和《河北省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方面,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实施的具有良好的产业化条件和市场前景,能在3年内形成生产能力,“十一五”期间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提升我省科技竞争能力和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有重要作用的重大集成创新技术或产品开发项目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