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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第二批一级预算单位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第二批一级预算单位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通知
(内府办函〔2006〕37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规范财政资金收支缴拨程序,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份起,将42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纳入第二批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范围(单位名单附后)。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附件:纳入第二批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单位名单

二○○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

纳入第二批市级财政国库
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单位名单

  市救灾办、市畜牧食品局、市残联 、市职业技术学院、市公安局、市粮食局、市委党校、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市规建局、市档案局、市农科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计委、市军转干校、市气象局(人降办)、市台办、市交通局、内江日报社、市水产渔政局、市广电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青少年宫、市沼气局、市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信息中心、 市畜牧中心、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社保局、市职业培训学院、市文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政府采购中心、市经协办、市水利农机局、市科协、市财政开发区分局、市机关社保局、市医保中心、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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