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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工作的通知

  三、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将震前的预防、准备和震后的响应、恢复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统一指挥、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预案体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开展地震应急模拟实战演练,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要进一步充实灾害紧急救援力量,逐步建成以武警、消防为主,专群结合的地震灾害救援队伍。要完善地震灾情数据库和救灾物资储备系统建设,规划建设城市时充分考虑地区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救生设备和物质装备。
  四、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推进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各级财政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渠道,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要大力提倡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观测,将其观察信息,作为现代化地震监测的重要补充和参考,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地震部门在防震减灾工作中,要不断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明确抗震设防的法律主体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水平;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等信息,防止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的发生。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依法开展对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等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在可能发生地震灾害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六、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是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地震、教育部门明确一所学校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把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教学计划,逐步在中小学师生中普及防震减灾知识。要充分发挥学生辐射家庭、家庭辐射社会的宣传教育作用,把防震减灾知识作为重要宣传活动内容,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讲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各级宣传、教育、科技、农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震部门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普及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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