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旅游局:
1.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对各区(县、市)旅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做好全市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对假日旅游的部署安排,及时协调和解决假日旅游中出现的问题,向省旅游局、市委、市政府提供假日旅游信息。
2.联合公安、工商、卫生、安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织节前旅游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的旅游经营秩序。
3.大力开展假日旅游的宣传促销工作、制定旅游宣传促销主题和计划;积极争取省旅游局的帮助和支持,加大对新的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力度;大力培育省内外假日旅游市场,做好假日旅游信息的发布,引导旅游消费行为。
4.推出新的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抓好旅游景区的扩容工作。稳妥适度地开发乡村(民居)旅游点,增加旅游住宿的接待容量,缓解旅游城镇在假日旅游高峰期游客住宿难的问题。
5.切实加强导游队伍的管理。严格导游行为规范,搞好导游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导游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
(二)民航、铁路、交通部门:调配充足的运力,根据旅行社预报的团队情况和统计等部门提供的统计信息,拟定运输方案,及时准备机动方案以应急需。
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要根据旅游客源的情况积极向上级申请增开旅游专列和对图定列车加挂扩编。配合旅游部门加强车站及列车上的旅游宣传。
省民航部门要根据需要,适时增开热线航班。配合旅游部门加强机场及飞机上的旅游宣传工作。
(三)安监、质监、公安、建设、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
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宾馆饭店、旅游区的压力容器、电梯、客运架空索道、滑道及大型设施等的安全大检查,并督促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各景区景点索道、娱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技术安全监督,排查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旅游购物特别是珠宝玉石饰品等贵重旅游商品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制假贩假行为。
市公安局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在假日旅游期间开展治安整治,搞好假日旅游热点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对旅游景区景点、娱乐场所和住宿设施的安全检查,坚持预防为主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小公共汽车、出租车的管理及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证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设立治安亭及举报电话,做好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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