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7〕1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假日旅游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和开展假日旅游工作,促进假日旅游经济健康发展
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和游客节日欢乐、祥和、平安,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本着“因势利导、主动适应、加强协调、整体提高”的方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调力度,把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增强应急、应变能力,认真解决发展假日旅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我市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要针对假日旅游市场热点集中的特点,完善协作机制,在做好安全服务、质量服务、信息服务的基础上,为旅游者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提高假日公共服务水平;集中力量,突出解决一些旅游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我市黄金周假日旅游市场不断繁荣发展。鉴于假日旅游期间游客流量大,涉及的部门较多,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健全全市旅游协调会议制度,调整全市假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协调处理假日旅游工作中交通、安全和紧急救援等方面的重大事宜。
重点旅游区(县、市)人民政府也要相应建立健全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负责收集、报送假日旅游情况及协调处理所辖区域内出现的紧急和重要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发展较快,尤其是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召开后,各地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很高,全市旅游业的发展呈现了积极良好的势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五一”、“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比较集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民航、铁路运力相对不足,旅游接待、出行受到制约;景区(点)容量和配套设施还不够充足和完善;热点旅游区没有相应的医疗救援服务;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旅游服务质量不高,哄抬价格,欺客宰客,导游带团超时购物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假日旅游工作的协调健康发展,特作如下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