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逐年增加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确保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
2、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相关部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3、坚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依据残疾人事业跨领域、跨行业的特点,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
4、坚持提高素质,整体推进。加强县(区)、乡(镇)、村(社)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化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培训,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加大指导力度,全面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
5、坚持健全制度,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残疾人法制建设,贯彻落实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形成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保障体系,以社区和乡镇为重点,狠抓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落实
任务指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
1、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0000例以上;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75名,为90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200名。
2、对肢体残疾者进行康复训练;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200例。
3、实施聋儿听力语言训练250名,训练聋儿家长250名。
4、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150名,对300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5、帮助近100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治疗。
6、促进康复专项救助制度建设,为300名贫困患者提供救助。
7、为各类残疾人组织供应各类辅助用品用具9000件以上。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政策为保障,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医疗服务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
2、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特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实施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