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有监督检查笔录(记录)及所查证的事实材料和证据;(15分)
②对特许权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应予撤销、注销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有决录。(15分)
(5)对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经监督检查决定予以撤销的行政许可事项,对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予赔偿并有记录。(10分)
(6)案卷档案规范。(10分)
①一案一卷;(1分)
②卷皮统一规范;(1分)
③卷内目录填写规范;(1分)
④卷内材料排列有序;(2分)
⑤卷内材料有页码;(1分)
⑥装订事齐;(1分)
⑦纸张无破损、大小规格统一;(1分)
⑧卷内方案应使用蓝黑、碳素墨水钢笔或者签字笔,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铅笔或者圆珠笔的,入卷时应予复印;(1分)
⑨装订线处有立卷人签章或者加盖归档专用章。(1分)
(三)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标准
1.申请与受理(共20分)
(1)有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行政复议机关制作的口头申请笔录;(3分)
(2)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应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法人应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应有负责人身份证明;(4分)
(3)行政复议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有书写规范的授权委托书;(4分)
(4)行政复议案件批办单格式规范。(共9分,每项3分)
①有规范、正确的案由;
②有明确的行政复议申请时间;
③有行政复议当事人姓名、名称。
2.审查决定(共56分)。
(1)经审查,依法应予受理的,有提出答复通知书。经审查,不符合
行政复议法所规定受理条件的,有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行政复议告知书申请转送函;(5分)
(2)有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书面答复和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5分)
(3)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应予核对,并加盖有核对章;(3分)
(4)行政复议机关调查笔录规范:(共10分,每项2分)
①有调查询问和勘验检查的具体时间、地点;
②有被调查询问人的基本情况;
③有询问笔录和勘查检查的完整内容;
④有调查询问人民、被调查询问人的签名,如当事人拒绝签名,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有书面说明;
⑤笔录中有涂改之处,应有被调查询问人的指印或签名盖章。
(5)行政复议机关举行听证会的,有形式与内容规范的听证笔录;(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