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对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扣押查封的物品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
I.有被取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
J.对物品需要进行处理的,有记载物品处理决定或处理结果的文书。
⑤告知和申辩。(共14分,每项2分)
告知和申辩文书的基本要素包括:
A.有明确的告知对象
B.有告知当事人事实和依据的记载;
C.有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权利的记载;
D.有告知时间,以文书形式告知的,告知时间以当事人在该文书送达回证上签署的日期为告知时间;
E.告知文书有行政执法单位的名称及印章;
F.有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或者明示放弃比项权利的记载;
G.没有告知文书的,通过笔录等文书反映的,应有告知内容的记载,并有被调查人或被询问人签名。
⑥调查终结报告(或案件处理审批表)。(共4分,每项1分)
A.有明确的执法对象及其基本情况;
B.有案件主要事实和情节的说明及证据;
C.有明确的行政执法依据;
D.有承办人和承办机构的建议、意见及签名。
⑦听证程序。(共5分,每项1分)
A.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案卷中应有听证告知书的副本或相应的送达回证;
B.听证通知书内容规范。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行政机关名称及印章和通知时间等;因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而未举行听证的,庆有书面记载;
C.听证过程符合规定;(包括有听证申请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报告等)
D.听证笔录制作规范。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辩论意见)、听证主持人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及代理人签名等;
E.听证报告内容规范。是依据听证笔录中所记载的听证内容形成书面报告,包括案由和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主持人意见及签名、报告形成时间等。
(3)审查决定(共20分)。
①行政处罚审批程序。(共6分,每项2分)
A.按行政处罚的法宝程序进行审批并履行了该审批程序;
B.依法属于集体讨论的案件有集体讨论的文书记载并有决议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讨论内容、讨论结果等;
C.应报上级机关批准的行政处罚有报批文书,并有上级机关意见及印章。报批文书应包括报送机关全称、案由和案情简介、处理建议、报送时间、上级机关批准时间等。
②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共7分,每项1分)
A.有当事人姓名、住址或者单位名称、法宝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地址;
B.有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和证据;
C.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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