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实行罚缴分离的,应告知当事人罚款缴付的指定银行名称、地址等,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的法律后果)(10分)
(8)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8分)
(9)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名称和印章;(8分)
(10)有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号码及签名或者印章;(8分)
(11)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8分)
(12)当场执行行政处罚的要有备注。(8分)
2.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1)立案(共16分,每项2分)。
依法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应有相关立案审批文书。文书的基本要素包括:
①案由书写规范;
②有法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地址或者个人姓名、住址等;
③案件来源明确,注明是检查中发现、举报及时间和方式或者其它部门移送及时间和有关情况等;
④有案情简介,且内容规范;
⑤有立案依据(注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名称,并具体到条款、项);
⑥有承办机构或者承办人建议立案的意见及签名;
⑦有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及签名;
⑧有立案时间(包括申请立案时间和批准立案的时间)。
(2)调查取证(共45分)
①行政执法人员两名以上。执法文书中有记载或者在调查取证文书中签名。(3分)
②依法具备必要的案件调查(检查)笔录。如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等。(2分)
③案件调查(检查)笔录规范。(共7分,每项1分)
A.有检查和调查询问的具体时间;
B.有检查和调查询问的地点;
C.有被检查人或者被调查询问人的基本情况;
D.有检查和询问笔录的完整内容;(包括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执法依据、询问调查的事实与情节等内容)
E.有检查人员或者调查询问人员的签名;
F.有被检查人员或者被调查询问人的签名,如当事人拒绝签名,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情况;
G.检查和调查笔录中有涂改之处,应有被调查人或者被调查询问人的指印或签章。
④案件证据的调取与保存。(共10分,每项1分)
A.有取证通知书并加盖行政执法单位印章;
B.有被取证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单位使用全称,个人姓名准确)
C.有取证事由和依据;
D.有取证的具体时间、地点;
E.有物品清单,并表明物品性状;(包括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F.有物品的保存期限、方式和地点;(应详细注明提取的证物所在地)
G.须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的物品应有领导审批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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