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霓虹灯户外广告点亮管理检查考评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支队:
我局《霓虹灯户外广告点亮管理检查考评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二月六日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霓虹灯户外广告点亮管理检查考评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落实客观公正、运行有效的霓虹灯户外广告点亮管理检查考评机制,促进和推动市级执法队伍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强化对霓虹灯户外广告点亮的检查、督促、整改管理工作,确保霓虹灯户外广告点亮良好,城市夜景靓丽宜人。
二、考核对象
市城管执法局一、二、三支队。
三、考核部门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督查一处。
四、考核内容
(一)管理制度及措施
1.建立霓虹灯户外广告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支队领导专人负责,大队分片管理,责任落实;
2.建立霓虹灯户外广告管理检查、督促、整改备案登记制度;
3.落实支队主要领导每月夜间霓虹灯户外广告点亮巡查不少于两次的制度;
4.各支队落实执法大队每周霓虹灯户外广告点亮检查、督促、整改不少于一次的制度;
5.重大节日及重要节会前集中检查整治情况。
(二)点亮管理及效果
1.一条主要路段上不得出现3处以上缺字少划、显示不亮的情况;
2.一处霓虹灯户外广告不得出现连续5日缺字少划、显示不亮的情况;
3.支队管辖区内不得出现6处以上缺字少划、显示不亮的情况;
4.对局领导及业务处室指出的问题,督促整改5日内到位的情况。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由执法督查一处负责,采取日常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日常检查由执法督查一处组织,直属支队参与,每月夜间检查不少于2次,主要是检查点亮管理及效果情况,并建立登记考核。
(三)抽查随即进行,主要是对支队辖区点亮管理情况及局领导指出督促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按细则进行打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