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做好2007年春节前城市管理八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六区、三个开发区执法局(支队),局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
《做好2007年春节前城市管理八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2007年1月15日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
做好2007年春节前城市管理八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春节将至,为了切实巩固2006年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整治成果,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经市执法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元月15日至2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8项工作内容为重点的整治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和规范牌匾广告设置秩序为重点,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月活动,达到我市主干道非法占道及出店经营现象基本消除、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设置合理规范、沿街商业门店橱窗立面干净整洁、户外宣传(咨询)活动遵章有序、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各类野广告得到有效治理、非法占道棚亭明显减少、沿街商业音响噪音扰民现象明显减少的目标,为保障春节期间的城市环境秩序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一)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
1.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法清理取缔城市主干道流动占道摊点。(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
2.进一步规范沿街商户经营秩序,严肃查处出店售货、加工、焊接、修理、洗车等行为。(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
3.开展全市主干道机动车辆违法占道行为整顿活动,确保春节前我市“五个周边”和城区主干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井然。(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
(二)规范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设置行为
1.对于未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设置的门头牌匾,继续加大整改和拆除力度。(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
2.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对全市所有霓虹灯式牌匾和人行道上设置的“T”型广告牌进行整改或拆除。(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
3.继续拆除全市违法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
(三)清除沿街商户橱窗立面的乱张贴、乱涂写等“九乱”行为
1.在全市开展“透明橱窗、洁净立面”活动,采取宣传教育同执法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沿街商户自觉维护城市容貌。(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