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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建立城管执法人员业绩考评档案的通知

  2.自查案件:对执法人员每月自查案件数量的统计情况。以自查数、结案数、办结率统计,办结率为结案数与自查数的比值。
  3.参与案件:对执法人员每月配合参与案件数量的统计情况。(参与案件含由区局、分局、市局属支队组织共同查处的案件)。
  (三)工作职能完成质量及责任部门
  1.上级批示:上级部门和领导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批示情况。
  责任部门:市执法局办公室
  2.办案质量:因行政执法案件导致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的情况。
  责任部门: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
  3.舆论监督:执法人员被舆论监督的情况。
  责任部门:市执法局宣传处
  4.群众投诉:12342和网站投诉、来信来访次数及受理情况。
  责任部门:市执法局办公室
  5.执法纠察:遵纪守法、文明执法的纠察情况。
  责任部门:市执法局监察室
  6.日常检查:日检查组对定点值守及平时管控的检查情况。
  责任部门:市执法局执法督查一处、执法督查二处
  7.案卷评查:市、区执法局相关部门对案卷的检查、抽查发现问题情况。
  责任部门: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
  8. 其他
  四、工作要求
  (一)市局执法督查一处、执法督查二处、政策法规处分别负责市局4个直属支队、城6区和4个开发区执法人员的业绩考评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市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执法人员的业绩考评档案的汇总和备案。市局办公室、宣传处、监察室等部门负责执法人员的业绩考评档案相关内容的信息反馈。
  (二)各区执法局和市局直属各支队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指定专人认真履行建档和管理职责,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填写相关内容,及时逐级上报审核。上报程序按管理归口每月月初第一周报上月情况(市局直属各支队填写附表1报执法督查一处、城6区填写附表2报执法督查二处、4个开发区填写附表3报政策法规处)。上述三个部门将审核合格业绩考评档案报市局组织人事处汇总。
  (三)市局各责任部门应就业绩考评档案的填报,与市局各支队、各区执法局(支队)搞好衔接,并要根据各自责任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提供相关内容,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四)市、区执法局各责任部门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建立执法人员业绩考评档案。对填报的各类案件要以法律文书为依据,一案一卷,无法律文书的案件一律不得记入业绩考评档案。如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责任。
  (五)市执法局将把城管执法人员的业绩考评结果,作为其奖惩、任职、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全年业绩考评名次排后的执法人员,进行末位淘汰待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再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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