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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内江市进一步治理整顿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明确职责分工。治理和整顿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工作要按照管理权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市协调小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负责市管交通建设项目的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对全市交通行业的建设市场秩序监管工作进行监察、指导和协调;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的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同时负责市管交通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地方建筑材料的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强化市场管理。通过制订标准、明确界限、严格程序、控制费用等措施规范劳务分包,严格限制工程专业分包,打击围标、串标和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进一步改革创新招投标机制,从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的角度严格招投标程序,从机制上减少串标、围标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四)严格准入制度。进一步严格资质管理,培育一批与我市交通建设发展形势相适应的、高素质的施工企业队伍。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要联合布置开展一次交通建设施工企业的资质清理工作,对已取得交通建设施工资质人企业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共同审查集中报省交通厅提出审查意见后送省建设厅审批。凡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要坚决予以降级或取缔。
  (五)加强监督检查。在“十一五”期内,要加大对恶意扰乱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哄抬地方建筑材料价格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市协调小组将每年适时组织督查组对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设市场秩序进行督查。
  (六)建立长效机制。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制订长期工作规划,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要逐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市场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的有效途径,着力建立管理规范、竞争有序和诚实守信和交通建设市场,推动我市交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七)搞好协调服务。各县(区)要安排专人负责与省、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系,确保联络渠道畅通。市协调小组将适时召开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问题;适时召集部分县(区)召开治理和整顿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工作的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情况,分析问题,交流经验,更好的指导全市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
  (八)加大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宣传好典型,曝光差事例。各地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网址和邮箱,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对交通建设市场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声势,确保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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