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卫生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制度和硬件建设。要深入研究本部门、本单位在创建平安医院工作中所面临的形势,对照规定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发现薄弱环节。要针对薄弱环节,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对策措施。要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医疗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医患沟通制度、治安防范制度、内保工作制度、协调报告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奖惩制度,真正把平安医院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部门、科室、岗位和具体人,力争抓出成效。要高度重视创建平安医院工作的条件建设。加强内保队伍建设,在公安等部门的帮助下,充实队伍,强化培训,提高能力。加强硬件建设,对重点单位、部门、科室、窗口、岗位的安全保卫、保险、监控、报警等防控设备、设施要重点投入。运用现代通讯、计算机信息网络,提高平安医院建设的技术水平。
  (五)严格督查考核。自治区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各有关部门对设区市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级医疗机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南宁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定期组织开展考评工作,对达标单位授予“平安医院”标牌,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实行年度评比各类先进一票否决制。各县、区平安医院的创建达标率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指标。
  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期间,各县、区要及时向上级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县、区创建活动协调机构建立和工作方案制订情况请于2007年10月30日前报南宁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附件1:
  南宁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汤晓斌  南宁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谢康辉  南宁市综治办副主任
      苏其富  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
      韦静源  南宁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张跃明  南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沙文胜  南宁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国志  南宁市工商局副局长
      伍志慧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成 员:韩 玲  南宁市卫生局党政办公室主任
      张 璋  南宁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黎君君  南宁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兼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