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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

  (四)全力实施项目推进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项目推进战略的一系列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国家的政策导向和投资方向,结合国家和省上的规划抓项目,结合建设生态内江抓项目,结合新农村建设抓项目。抓好项目的论证包装,积极申报,高质量地实施、完成项目。
  (五)完善林业经济扶持政策。把公益林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统筹安排。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对林业投入的份额要逐年增加。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信贷扶持政策。有关金融机构对林业产业发展和个人造林育林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增加贷款额度,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继续执行国家、省、市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林业税费负担,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各种不合理收费。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一)高度重视林业工作。认真抓好不同时期林业发展的重点、目标、布局和措施的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林业发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林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林业基层服务体系。
  (二)坚持和完善林业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要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总结,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各地履行林业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通报,严格进行考核,其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重大毁林案件、违规使用林业建设资金和林业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参与林业建设。新闻媒体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各地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林业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民的国土绿化意识。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它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搞好生态绿化事业。林业行业要继续发扬艰苦创业、苦干兴林、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奋力拼博,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林业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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