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责成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洛阳市政府对该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
(四) 开封“9·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2007年9月1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乡村民张海阔驾驶豫A-84490临时号牌大客车沿220国道自西向东行驶至兰考县侯砦村十字路口时,与开封县曲兴镇村民王财驾驶的无牌时风农用三轮车(乘坐15人)相撞,造成农用三轮车乘坐人5人死亡、10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调查,豫A-84490临时号牌大客车驾驶人张海阔为了应聘开大客车,经人介绍,用自己伪造的A1驾驶证应聘于新郑市龙湖镇永兴接车队,参与送车活动。肇事大客车系郑州宇通客车厂出口车辆,由新郑市龙湖镇永兴接车队按照约定送往连云港准备出口。驾驶员张海阔长期持假证参与送车经营活动,其同行司机均知情,而新郑市龙湖镇永兴接车队却不管不问、继续聘用,该车队对驾驶员的源头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
省政府责成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开封市政府对该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有关处理情况向省政府报告。
(五) 焦作“9·1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2007年9月17日,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驾驶员苏永红驾驶乘坐31名游客的豫N-A5538号大型客车前往修武县青龙峡景区旅游,行驶至焦青公路28公里处时,因超速行驶、采取措施不当,车辆冲出路右侧警示墙翻入山沟内,造成8人死亡、24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调查,肇事车辆挂靠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2006年12月31日,该车车主孙红力与商丘交通运输集团第一分公司签订车辆班线经营合同,经营期限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合同经营线路是商丘至周口项城。2007年春节过后因该线路运营效益差,孙红力多次私自改变运营线路,其中8次以个体运输户的名义从事外省客运包车业务。2007年9月7日,孙红力又经人介绍私自与郑州“好时光”旅游公司联系,经商丘市公路运管部门批准,前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承揽旅游包车业务。该起特大交通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车辆安全例保制度不落实。经对豫N-A5538号客车进行鉴定,该车左右后轮内外4个轮胎均不符合《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属报废轮胎。商丘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曾5次书面通知该车所在公司对没有按时参加月检的车辆进行检验,但该车仅有4月19日1次例保记录。二是驾驶员安全教育例会制度流于形式。经查,该车驾驶员自今年2月以来就没有参加过安全教育。三是该公司对挂靠在外营运的车辆没有采取任何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