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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


  (五)规范药品广告的审批和发布,加大对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整治力度,维护群众用药合法权益。

  四、建立和完善药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一)积极探索在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中派驻监督员制度,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防范高风险药品药害事故发生。

  (二)及时总结《广东省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经验,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争取条件成熟时出台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

  (三)要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和人员,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药品供销体系和监督体系,规范药品供销渠道,加强质量管理。   (四)各镇级人民政府指定1-2名兼职人员,协助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行政区域内药品市场监管工作。

  (五)完善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横向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建立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积极快速的打假制度,形成打假合力。

  (六)完善药品监管部门与企业纵向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建立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制度、案源信息快速分析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药品打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完善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应对药害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积极预防、全力控制药害事件,努力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探索制订药品损害赔偿制度,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五、加强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

  (一)结合实施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地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要求,加大投入,逐步改建省、市两级药品检验场所,装备急需的实验仪器和设备,提高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的技术能力建设。

  (三)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药品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药品监管系统专用网络和电子政务专网,实现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信息动态跟踪监控,提高广东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和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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