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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三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三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6〕2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推动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现就做好2006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三新工程”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06年市级监控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项目学校62所,新建校舍8.7万平方米,投资4400万元。
  全部拆除已鉴定为D级的危房;B、C级危房及时维修;危墙、危厕及时拆除、改造或维修加固。彻底消除一切校舍安全隐患。
  2006年全市新购课桌凳12万套(单人套),维修旧课桌凳3万套(单人套)。
  二、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将2006年度危房改造和“三新工程”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区(市),并纳入对区(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区(市)政府要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有关部门、乡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市政府第88号政府令,将责任追究前移,变事后追究为事前追究。凡有危房不报告,或者有危房没有及时查出的,追究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危房鉴定不准确的,追究鉴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已报告,报告后其上级政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的,追究政府主要领导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凡让师生在D级危房内上课食宿、限期内完不成危房改造任务和因校舍倒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直至撤销职务、开除公职和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建立健全危房改造销号制度。凡纳入国家、省危改办项目库和市级监控的项目学校,一经改造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必须按规定办理销号手续。所有危改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不得办理危房销号手续。
  四是建立健全危房改造项目管理制度。凡纳入2006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学校全部实行项目管理,完备各项建设手续,实行资金封闭运行和工期每月一调度制度。
  2.加大资金投入。
  今年省、市财政还将安排危房改造、“三新工程”专项资金,其中市危房改造专项资金350万元。各区(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安排相应专项资金,多渠道筹资,不断加大投入,为危房改造和“三新工程”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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