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恢复娄烦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通知
(并环发[2007]75号)
娄烦县环境保护局:
2007年4月3日,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娄烦县小机焦死灰复燃情况进行通报,并从4月4日开始暂停审批娄烦县所有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工业类建设项目之后,娄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态度坚决。截至目前,通报查处的7个小机焦项目中,已对6个小机焦项目彻底采取了断电措施,对焦炉烟囱实施了爆破,另外1个正在积极整改。鉴于娄烦县对小机焦整改措施得力,并基本达到整改要求,同时鉴于娄烦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又位于晋西北革命老区,为推进娄烦县经济发展,经研究,市环保局决定恢复娄烦县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今后,娄烦县要进一步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确保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