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数据来源
该县(市、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县(市、区)规划和工作计划及落实完成情况等相关文件资料。
(3)、考核要求
城市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制定创模工作计划,并分解实施,按期完成。
24、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1)、指标解释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是指被抽查的公众对辖区环境满意(含基本满意)的人数占被抽查的公众总人数的百分比。
(2)、数据来源
考核组专家问卷调查。
(3)、考核要求
a.抽查总人数不少于人口的千分之一。
b.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大于60%。
25、按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1)、指标解释
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是指县(市、区)政府按照上级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制定当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将该计划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年度计划之中,有关项目、资金得到落实,并按期完成。
(2)、数据来源
县(市、区)政府社会经济发展年度计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上级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指标文件和有关统计资料。
(3)、考核要求
按期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26、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
(1)、指标解释
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是指县(市、区)政府有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派出机构视为机构独立建制)。
(2)、数据来源
有关机构编制设置的文件。
(3)、考核要求
必须建立健全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
27、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1)、指标解释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是指全县(市、区)开展环境教育的中小学学校占全县(市、区)中小学校总数的百分比。
(2)、数据来源
县(市、区)教育部门。
(3)、考核要求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大于60%,普通中小学在课程中有环境保护的内容;职业高中及绿色学校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安排增设专门的环境保护课程。
28、制定循环经济工作方案,在辖区建设中引入循环经济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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