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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全面检查,认真整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内所有乡镇、场点和农贸市场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处理。
  (五)严格审批,严格执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等许可证件的审批办理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的许可证件,对违规办证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协作,认真履责。市“打非”协调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成员单位改进和加强“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沟通信息,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杜绝工作中的“盲区”。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七)其它事项。各区、县人民政府于2月2日以前将本地“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联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打非”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非”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于每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打非”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打非”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将“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07年4月20日前报市“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组 长:侯晓春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唐光贵        市政府秘书长
      王明华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延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毛华俊        市安监局副局长
      郭定权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恭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安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石新宇        市交通局副局长
      严敏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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