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豫农市〔2007〕27号)
各省辖市及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农业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农市发〔2007〕19号),按照全国统一行动,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7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强化监督,依法查处,全面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检查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农产品产地管理、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包装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五项制度为重点,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建立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加强农产品安全生产和科学消费知识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执法检查。要按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章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加快实施本地的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及时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和调整,制定农产品产地污染防治与保护规划,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信息统计和发展制度,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档案,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药残留控制和监督抽查。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大力开展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执法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