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继续开展国(境)外和省外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设计并安排适度规模的公务员国(境)外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继续坚持组织公务员到经济发达地区培训考察,有计划地组织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公务员出国(境)培训,学习和借鉴国(境)外的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不断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7.进一步加强人事干部培训。深入贯彻《
“十一五”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湖北省人事干部轮训计划,建立人事干部调训制度。“十一五”期间,省人事厅将通过办班、讲座、考察、送训等多种形式,把市(州)人事干部普遍轮训一遍,重点抓好市(州)人事局班子成员、人事培训管理者、县(市、区)人事局局长的培训以及省政府各部门人事处长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人事领导干部和培训管理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各市(州)人事局也要结合每年人事人才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把县(市、区)人事干部轮训一遍,深入抓好
公务员法、人事计划管理、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军转安置政策等培训,不断提高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行政机关公务员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加强公务员培训,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对于顺利完成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公务员培训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常抓常议,及时解决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理顺管理体制。省人事厅负责指导协调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上级政府人事部门指导协调下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公务员培训工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指导协调同级政府各部门的公务员培训工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和党委组织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本地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努力形成人事部门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