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07年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
(马政办[2007]23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监察局《关于2007年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2007年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意见
(市监察局 二〇〇七年五月)
2007年,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以健全完善项目监管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加强重点环节监督,规范从政、从业行为,形成科学有效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提高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成效,促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高效有序开展。
一、重点项目
列入全市2007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的项目共14项,其中当年新列入的6项,上年续建的8项(详见附表)。
二、主要内容
1.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手续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所有项目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办理项目审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审查等手续。
2.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所有项目必须统一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招投标全程监管。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尤其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加强对征地拆迁情况监督检查。项目责任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政策,落实“两公告一登记”等制度,确保补偿金足额发放到位,不得拖欠、截留、挪用、侵占和私分补偿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4.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要建立财务内控制度,工程建设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工程款的申请、拨付、结算严格按规定执行。管理费用要从严控制,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得列支。
5.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监督部门和建设监理单位是否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制。
6.加强对工程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责任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制定和落实项目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
7.加强对相关部门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府各相关部门是否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制止、纠正或查处,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或违纪违规行为等。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领导。开展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对加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市纪委、市监察局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列为2007年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力度,健全完善项目监管制度,强化重点环节监督,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和从政、从业行为,形成科学有效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和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自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精心组织安排,促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高效有序开展。市纪委、市监察局将把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列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责任单位的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年底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