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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气象灾害之一。今年以来,全国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火灾明显多于常年,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我省是雷电灾害多发区,为预防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防雷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防雷减灾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防雷减灾责任制,做到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工作措施到位。

  二、广泛宣传防雷减灾知识。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防雷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对《安徽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学校、基层社区、乡村、林区等组织开展防雷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媒体设置防雷减灾专栏,刊播防雷减灾公益广告,努力提高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三、认真落实各项防雷减灾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防雷减灾规划。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安全监督、公安、消防、建设、质量监督等部门联合,加强与防雷减灾重点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合作,重点抓好建筑、信息产业、石油化工、交通、金融、广播电视、文物、医疗卫生、教育、旅游等重点行业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工作,切实履行防雷社会管理职责。各级政府要将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纳入当地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防雷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安徽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规定的防雷重点行业和部门必须按照专业防雷设计规范选用和安装防雷装置。同时,要加大农村防雷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农村雷击灾害高发区域避雷装置的普及使用。

  四、切实加强雷电灾害监测预警。各级政府要重视建立雷电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雷电监测网络建设。气象部门要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雷电监测分析和预报警报业务,加强雷电监测、短时和临近预警预报以及雷击森林火灾预报。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雷电潜势预报和雷电灾害预警信息,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支持,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雷意识、采取避险措施提供帮助。新闻媒体、通信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雷电预警预报的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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