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面塌陷次重要防范点:雨山区向山镇罗卜山、落星村唐阳自然村、银塘镇红桥;当涂县丹阳镇大庙等地。
(三)排土场崩塌、滑坡、泥石流次重要防范点:雨山区向山镇小南山、大王山南坡、徐山,霍里镇范塘笔架山;当涂县查湾等地。
(四)丘陵斜坡,公路切坡岩土体崩塌、滑坡次重要防范点:马芜高速黄梅山隧道口处、马鞍山市濮塘山区、当涂县横山地区、龙王山、十里长山地区及丘陵、山区公路切坡地段。
(五)岸崩次重要防范点:长江马鞍山河段江心洲、小黄洲、恒兴洲前沿及长江水道两侧冲蚀岸段。
地质灾害各次重要防范点及防治措施见附表。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当作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统一部署、分工负责、长抓不懈。市国土资源、水利、交通、建设、农林、环保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市已经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了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心协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地质灾害的有效办法。要建立群测、群防网络,把地质灾害危险点、易发点、隐患点的监测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及有关企业、单位。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涉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至责任人,明确监测内容和方法,落实监测人员。
(三)做好汛期值班、巡查和灾情速报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及值班联络员在汛期要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保证交通工具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加强与气象、防洪、救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报,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并将灾情速报上级和有关部门。
(四)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是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矿山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调查、检查,监督采矿权人及时整治地质灾害隐患,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确保安全采矿,并做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对新建矿山必须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要做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