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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潍政发〔200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潍坊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七年二月七日

  潍坊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在全市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下,科学编制和实施好这一规划,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今后五年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部分 “十五”回顾与“十一五”形势分析

  一、“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强化污染防治,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部分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环保事业取得长足进展,成为全国第50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生态市建设全面推进。全面启动了“十大生态工程百个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7亿元,建成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3个,森林公园28个,饮用水源地表水一级保护区7个,生态示范区4处,国家、省、市级绿色学校27所,省、市级绿色社区15个。全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6.44%,森林覆盖率达到23.1%,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91%。
  --循环经济成效显著。潍坊滨海开发区被列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潍坊柴油机厂等6家企业被列为省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60多家企事业单位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多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计。建成6处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9%。基本形成“点、线、面”系统推进的循环经济模式。
  --污染防治进展明显。积极解决结构性污染,取缔146家耗能高、污染重的企业,关停4家5万吨以下草浆生产线,淘汰了17条立窑水泥生产线。切实加强流域水污染控制,对5条重点河流实施了综合治理,对51个重点污染源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建成12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河流水质整体上实现好转。开展了城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集中取缔市区建成区内的4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和茶水炉1000余台,对潍坊电厂2台机组实施了脱硫工程,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深入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4万多人次,查处违法企业230家,关停违法建设项目或生产线47个(条),对5名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建成了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站、5个子站和市区水源地峡山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在31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污染源安装了COD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建设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系统和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建成环保信息网络系统,初步实现环保信息资源共享。
  --“十五”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十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累计达98.95亿元,占同期GDP的2%以上,超出“十五”计划0.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SO2、COD、氨氮、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3.85万吨、5.11万吨、0.42万吨、4.87万吨和4.51万吨,分别比“十五”总量控制计划降低4%、20.8%、10%、7.2%和23.6%。生态保护指标和污染防治指标全部完成。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计划要求的二级标准,9个地表水规划控制断面除寿光清水泊外,其余均达到“十五”计划控制的出水目标。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十一五”期间,全市宏观经济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既是经济增长方式由“环境换取”向“环境优化”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环境质量重大改善的关键时期,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机遇和挑战并存。
  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把环境保护摆到了重要的战略位置,为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生态市建设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也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将极大地提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污染防治水平,为环境保护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能力不断增强,为环境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的加快,环境友好经济政策的逐步出台,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全市环境保护支撑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但是,环境保护也面临严峻挑战。“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导致能源、资源短缺与需求矛盾进一步增加,排污总量与环境容量间的矛盾更加突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任务更加艰巨,环境监管能力与职责要求差距明显。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新的环境问题不断显现,环境污染呈现出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新特点。“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在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前提下,还要积极应对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资源与环境的巨大压力,实现环境质量的重大改善,势必面临严峻挑战。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发展环保优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以生态市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统筹城市与农村环境保护,加强污染综合防治,推进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改革,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管体制,确保环境安全,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指导原则
  (一)科学发展,环境优先。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节约、清洁、安全发展。以环境优化促进经济增长,以环境容量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总量,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实施不同的区域发展政策。强化环境保护在资源配置、转变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的宏观调控职能。
  (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源头控制,将环境保护拓展到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领域,全过程防治污染。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努力构建环境友好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改革创新,加强监管。坚持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环境监管创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监控,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突出环境规划,抓好总量控制,加强环境评价,强化执法监督,严格环境标准,落实实绩考核,完善信息发布制度,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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