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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实施2006年度广州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实施2006年度广州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7]1号)


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广州地区有关高等院校、研究与开发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实施2006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462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科技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函[2006]52号)以及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科计字[2006]182号)和省统计局《统计报表审批复文》(粤统制表字[2005]08号)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将组织实施2006年度广州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表的种类
  (一)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调查表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
  3、区、县级市所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
  4、研究与试验发展(R &D)活动调查表;
  5、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
  (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1、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973计划);
  2、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863计划);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科技支撑/攻关计划);
  4、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星火计划)。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四)省级科技统计调查表
  1、广东省科技发展基金调查表;
  2、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调查表;
  3、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调查表。
  二、统计调查范围
  (一)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调查表的统计范围:驻广州地区国务院各部门所属、省属、市属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开发机构、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和非独立研究开发机构。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的统计范围:驻广州地区国务院各部门属、省属、市属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
  3、区、县级市所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的统计范围:区、县级市所属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统计范围: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以外的各类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包括外国在华设立的研究机构、非国有非企业研究机构),以及综合技术服务业有R&D活动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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