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技能鉴定援助。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00元。各级劳动保障就业培训机构要根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需求,组织一些岗位急需的技能培训。
5、岗位援助。组织开发保安、保绿、保洁等公益性岗位和从事便民、利民服务的非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送人上岗,送岗到人”。
6、生活援助。会同民政、教育、卫生、工会等部门把零就业家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和困难救济、社会捐赠的主要对象,给予生活、就医、子女就学等援助。
7、热线援助。省、市、区县劳动保障机构要开通就业服务热线,设立零就业家庭专门窗口,对零就业家庭提供全面的就业咨询服务,及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
8、“一对一”帮扶援助。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一帮一”帮扶活动。在“零就业家庭爱心联系卡”上签上帮扶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省厅成立由省劳动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赵湘平任组长,省劳动保障厅党组成员、省就业服务局局长杨长永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就业局城镇社区就业处。各市州、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明确工作任务。各地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制订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包干负责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保证所有有就业需求又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上岗就业。
3、营造援助氛围。要大力营造“政府促、单位扶、个人帮” 关心关爱零就业家庭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各方面的资源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省厅决定在10月份举行全省零就业家庭援助活动启动仪式,当天将集中组织万名劳动保障系统党员干部实行“一对一”帮扶签名援助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做出表率。
4、强化就业服务。要建立全省统一的零就业家庭基础台帐和资源数据库,以实名制在劳动保障数据信息系统中进行登录,对零就业家庭对象异动情况及时跟踪,对不再具备零就业家庭条件的对象,要及时在基础台帐和资源数据库中予以注销。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组建社区“就业援助志愿者”队伍,明确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为义务援助员、就业助理员,为零就业家庭实行一站式服务、跟踪服务、贴近服务、上门服务、诚信服务、及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