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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徐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徐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的通知
(徐政办发 〔2006〕 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及调整有关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6〕2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将徐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徐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该机构的主要职责、工作制度、组成单位和人员等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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