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05年度徐州市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徐政办发 〔2006〕 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徐州市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徐政发〔2005〕116号),结合旅游星级饭店 复核、旅行社年度业务年检、景区(点)创A等情况,经研究,对在2005年度中为我市旅游 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18家单位兑现奖励,奖励资金在市旅游事业发展费中列支。
一、星级饭店综合测评前三名
1嘉利国际酒店
2金陵苏源大酒店
3汉园宾馆
以上单位分别奖励人民币6000元、5000元、4000元。
二、接待国际旅游者达标单位
徐州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奖励人民币6000元。
三、地接前三名的国内旅行社
1徐州华侨旅行社有限公司
2徐州神州旅行社有限公司
3徐州原野旅行社有限公司
以上单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4000元、3000元。
四、2005年度新评4A景区
1云龙山景区
2水上世界景区
3新沂马陵山景区
以上单位分别奖励5000元人民币。
五、2005年度新评3A景区
1滨湖公园
2戏马台
以上单位分别奖励3000元人民币。
六、2005年度新评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
1邳州银杏博览园
2丰县果都大观园
3泰山生态农业示范园
4稼悦园
以上单位分别奖励5000元人民币。其所在辖区的邳州市旅游局、丰县旅游局、泉山区旅游局、徐州经济开发区东环办事处分别奖励3000元人民币。
七、宣传促销综合测评前三名的景区
1徐州汉文化景区
2龟山汉墓景区
3水上世界景区
以上单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4000元、3000元。
希望受到奖励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 市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先进,积极履行职责,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形成你追我赶、力争上游 的良好局面,为促进全市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