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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柑橘产业发展的意见

  (二)发展目标。到2012年,江津、长寿、垫江、忠县、万州、云阳、奉节、开县、永川、巫山等10个重点区县集中成片新发展柑橘标准化果园80万亩以上,全市柑橘种植面积达到260万亩以上,年总产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达到200万吨以上;年加工鲜果150万吨以上,其中商品化包装处理50万吨以上,橙汁加工处理100万吨以上;建成完备的柑橘种苗三级繁育体系,柑橘非疫区通过认证,完成“中国柑橘城”核心区建设,尽快形成健全的柑橘产业体系,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全国最大的晚熟柑橘和橙汁出口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思路。实现上述目标,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柑橘产业发展全局。始终坚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思路,在柑橘产业加快发展中更加注重突出优势区域和优势品种,着力抓好江津及周边鲜销柑橘生产片区、长寿至万州沿线橙汁加工原料生产片区和奉节及周边脐橙生产片区建设;始终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思路,统一规划部署,区别扶持政策,促进各区县竞相发展;始终坚持又好又快发展的思路,在推进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上,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始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思路,在加强政府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全社会发展柑橘产业的一切积极因素;始终坚持谁投资、谁经营、扶持谁、谁受益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思路,促进柑橘生产建设、管理、经营形式多样化。

  三、狠抓柑橘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环节

  (一)大力发展规模化经营。市农业主管部门要抓紧牵头完成到乡镇、村社的柑橘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建设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并报请市柑橘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分年度下达建园指导性任务。坚持向优势区域集中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方向,每个新建果园相对集中成片应达到500亩以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种植户承包、租赁果园合同期不得少于10年,土地流转的转包费、转让费和租金等收益归承包经营权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二)狠抓优质苗木繁供。进一步完善我市柑橘种苗三级繁育体系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安排布局品种,突出发展加工柑橘和晚熟柑橘;科学调剂调度种苗,标准化果园建设全部采用无病毒容器苗,大力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作物种子法律法规和柑橘种苗繁育标准的有关规定,加大监管力度,抓好种苗检疫和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严禁不合格种苗进入基地,确保标准化建园种苗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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