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形成以港口为龙头、城市为中心,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立体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率先实现交通现代化。
(四)基本原则。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交通发展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坚持科学规划、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量力而行、合理安排建设规模和时序,突出港口集输运网络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系统,促进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二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交通优先发展的全局观念,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交通工作格局,促进交通有序发展。三是加强创新,提高效能。坚持理念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拓宽筹资渠道,建立市场运作、财政投入的交通投融资体系,实现交通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四是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人本理念,不断提高基础设施人性化、服务亲情化、执法规范化水平,牢固树立交通发展“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提升交通服务民生的满意度,促进交通全面发展。五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坚持构筑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与城市发展相促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和谐交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交通行业,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构筑立体化综合交通网络体系
(五)优化综合交通规划,提升交通综合运输能力。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布局,加强港口、交通规划深度研究,完善港口、交通和运输物流规划以及相关子规划,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改变粗放式交通建设方式和营运方式,整合港口岸线、铁路、航空、公路等综合交通资源,统筹建设对外交通和城市交通,促进城市内外交通协调发展。
(六)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实力。深入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加快金塘等港区联合开发步伐;实质性启动梅山岛开发,建设具有显著功能特色的保税港区。加强港口岸线资源保护,合理保护开发利用象山港港区、石浦港区等岸线;重点建设穿山港区、大榭港区集装箱码头、大榭30万吨级奥里原油码头等一批深水泊位和堆场,加快建设内支线和江海联运码头泊位,建成集装箱、原油、矿石、煤炭、液体化工五大中转基地;完善航道、锚地、港口支持保障系统等公共基础设施。至2011年,新增万吨级泊位36个、设计吞吐能力1.25亿吨,其中集装箱泊位7个、设计吞吐能力370万标箱;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3.8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200万标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