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业基础设施及社区商业网络建设。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指为提升城市商业内涵,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商业流通格局,进行商业特色街及商业中心区的改造、建设项目。申报项目总投资需在3000万元以上,2007年当年完成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
社区商业网络建设是指鼓励有实力的商贸企业到城市社区设立超市等便民、利民的网点,并逐步搭载便民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申报项目已建成的连锁网点需达5个以上(含5个),每个网点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2007年新增网点不少于2个。
(三)市场建设。包括大中型专业市场、市区“农加超”项目建设。其中:大中型专业市场项目指新建专业市场及原有市场的改、扩建。项目总投资需在1000万元以上,2007年当年完成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农加超”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需在3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2007年当年完成投资在100万元以上。
(四)信息服务。指面向区域或行业的信息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及各类电子商务建设项目。申报项目总投资需在80万元以上,2007年项目基本完成。
(五)中介服务及综合技术服务。中介服务重点支持经营规模与业绩在同行业排名前列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国内外知名咨询服务机构2007年在合肥新设立的会计、法律、审计、咨询、评估等机构。申报中介服务项目单位(不包括2007年新设立的知名服务机构)2007年营业收入在2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15%以上,上缴税收20万元以上。
综合技术服务指为生产服务的生产(技术)中心、技术交易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及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申报综合技术服务项目单位2007年技术服务收入在6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15%以上。
(六)服务品牌建设。指2007年新认定的服务业国家、省名牌产品、著名(驰名)商标等。
三、申报程序、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
(一)2007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补助和奖励两种方式。其中,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服务品牌建设。
(二)申报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于2008年2月底,将下列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三产办和合肥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1、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报项目单位基本情况;2007年项目单位缴纳税收、资产负债情况;申报引导资金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资金来源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企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