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07年度造林绿化工作及财政奖补意见》的通知
(合林〔2007〕64号)
各县区林业局、财政局:
现将《合肥市2007年度造林绿化工作及财政奖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合肥市2007年度造林绿化工作及财政奖补意见
2007年我市的造林绿化工作,在国家“巩固成果,稳步发展”的总体思路下,本着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原则,一手抓森林资源总量的增加,继续加大造林绿化工作力度,增加总量;一手抓林业产业的发展,不断壮大林业产业规模,提升林业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全市林业建设的规模和水平。
一、造林绿化任务
为切实抓好2007年度的林业生产,2006年8、9月份,我市组织人员对各县区2007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通过调查,结合省下达我市的2007年度指导性计划,2007年我市造林绿化的主要计划任务是:人工成片造林1.18万亩,新建绿色长廊林带300公里,社会主义新农村绿色家园 “十镇百村”示范村20处。新建农田林网31900亩,全市中幼林培育间伐面积39000亩,新育苗面积12000亩,义务植树740万株。
二、造林绿化质量标准
1、人工成片造林:(1)须有具资质的林业设计单位或县级以上林业部门进行规划设计;(2)重点造林区域为大房郢水库、董铺水库上游和周边地区,巢湖边岸、江淮分水岭地区,小班起始面积20亩以上,要集中连片,两小块造林地之间距离不超过20米;(3)造林树种、密度符合造林技术规程要求;(4)成活率达85%以上;(5)采取了必要的抚育管理措施。退耕还林、长防林造林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执行;(6)带状造林要求4行以上。
2、绿色长廊建设工程:(1)必须水泥路面,逐路、渠进行规划设计,符合市绿色长廊二期工程规划要求;(2)造林树种、密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3)苗木质量较好,杨树苗高3.5米以上;(4)成活率达85%以上。(5)采取了必要的抚育管理措施。
3、村庄绿化:(1)根据规划设计,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特色。(2)新农村十镇百村绿色家园示范点规划居民点须进行道路绿化,农民家前屋后绿化人均植树10株以上。居民点四周宜林地方全部绿化。(3)当年新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