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在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督。一是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二是对违反规定,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的,不实行药品购进验收、建立购销记录的,要依照《
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三是组织开展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和疫苗流通的监督检查。四是继续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治理"一药多名"现象,规范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五是加强日常监督。对药品GSP认证进行跟踪检查。针对违法广告严重,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发现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立即采取措施,严格依法查处。
(四)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高度重视上市药品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防止和减少药害事故的发生。一方面,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全面检查落实监测工作情况,加大对严重不良反应的警示、宣传力度;组织对重点品种进行再评价,坚决淘汰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的品种。另一方面,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卫生部门,要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加强对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
四、时间安排
(一)6月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整改完善阶段。
(二)7-8月,为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教育、规范阶段。
(三)9-10月,为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法和重大违规问题的查处阶段。
(四)11月为食品药品监管以及相关部门督促进一步整改、提高阶段。
(五)12月为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以及相关部门对整顿和规范专项工作进行抽查、总结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元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四川省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分管县(区)长任组长,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直接抓,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