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深卫基妇发〔2006〕20号)
各区卫生局、教育局,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推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6年度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评估工作。现将考核评估方案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评估工作。
二、各区卫生局、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广东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广东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估标准》及《深圳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等规定做好所辖托幼机构的考核评估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推荐“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并于6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及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推荐名单上报市卫生局基妇处。
三、6月中下旬,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区及市妇幼保健院考核结果组织有关专家对部分托幼机构进行抽查。
四、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协调和配合,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006年度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评估方案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人:奚克波 电话及传真:25503220
E-mail:sz3861@163.com)
附件
2006年度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评估方案
为进一步掌握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06年度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评估工作,为了做好考核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组织: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二、考核专家组:
由儿童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及传染病监督专家组成。
三、考核标准:
1、《广东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广东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估标准》。